昨天,中省直部门支持参与哈尔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召开。会议宣读了省委书记张庆伟对中省直部门支持参与哈尔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批示要求。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贾玉梅就中省直部门参与和支持哈尔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作出部署,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梁野通报哈尔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情况。
张庆伟在对中省直部门支持参与哈尔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批示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精神文明建设贯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全过程、渗透社会生活各方面。全国文明城市作为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是全省各市(地)努力的方向和目标。哈尔滨市2015年、2017年分别荣获第四届、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成绩来之不易,需要倍加珍惜。作为省会城市,哈尔滨是黑龙江的形象代表和对外窗口,省委、省政府对哈尔滨的创城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并寄予厚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社会各界和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当前哈尔滨市已经进入争创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阶段,希望各中省直驻哈部门、单位发挥主人翁精神,一如既往全力支持参与创城工作,携手共建幸福美好家园,为哈尔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新贡献,为深化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出示范。
会议强调,要贯彻落实张庆伟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凝聚共识,强化同创共建的责任担当。支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不是分外工作、而是分内责任,不是配合迎检、而是受检单位,不是一时之举、而是长期任务,要增强勇于担当、示范引领的责任意识,崇尚文明、共建共享的家园意识,立足岗位、服务人民的窗口意识,倾力支持参与哈尔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细化责任,提升任务落实的质量成效。中省直部门担负的38项评价任务、15项实地考察任务和3项负面清单任务,各单位要主动认领,抓好落实。要突出重点,提高文明创建的整体水平。坚持“点线面结合”和“网格化实施”的工作流程,重点聚焦,全局发力,在市容环境上治“脏”、在城市交通上治“堵”、在窗口服务上治“差”、在公共秩序上治“乱”。要加强保障,形成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坚持重点工作与长效建设相促进,集中整治与常态管理相结合,切实形成上下统筹、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生动局面,不断增强创建工作合力。
会议还下发了《中省直部门支持参与哈尔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征求意见稿)》,对涉及中省直部门实地考察、评价认定、负面清单等56项测评项目进行分解。省直机关工委、省卫生健康委等中省直部门代表分别就支持哈尔滨创城工作发言。 (责任编辑:王芳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