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哈尔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会议召开,市委常委、副市长郑大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各级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要提高重视程度,履行主体责任,确保缴费参保工作有序推进。要切实摸清底数,全面掌握本地区常住人口数量及参保情况。强化组织引导,要建立健全参保扩面网格化管理机制,部门之间加强业务协同和信息沟通,尽最大努力实现城乡居民应保尽保。
2020年城乡居民政府人均财政补助由520元提高至550元,2021年个人缴费部分由300元提高至310元。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18万元,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上不封顶,年度报销限额上不封顶。推动全员参保、应保尽保是有效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解决群众“病有所医”的有效途径。
我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在此期间,未参保城乡居民可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中心、街道劳动保障工作站、或村委员会办理参保登记,已参保居民可在哈尔滨银行医保签约账户及时足额存入医保费待扣缴或通过关注哈尔滨银行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确保不影响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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