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中国中小企业哈尔滨网
  • 首  页
  • 新闻动态
  • 融资担保
  • 通知公告
  • 工作动态
  • 两创风采
  • 政策文件
  • 中小微企业库
  • 领导讲话
  • 平台活动
  • 办事指南
  • 非公经济
  • 创新天地
  • 信用体系
  • 互联网+
  • 产业培育
  • 人才招聘
  • 中小微产品库
  • “两创示范”服务券
  • 当前位置: 首页 > 领导讲话 >
    持续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不断把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各项事业推向前进
    2020-09-28 09:35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 点击:
    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黑龙江两周年之际,9月27日下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庆伟主持召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地区和黑龙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座谈会并讲话。

      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黑龙江两周年之际,9月27日下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庆伟主持召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地区和黑龙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座谈会并讲话。他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坚定信心、真抓实干,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和奋发有为的姿态,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科学谋划“十四五”时期发展,不断把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各项事业推向前进。

      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文涛讲话。陈海波、张安顺、李海涛、王永康、张雨浦、贾玉梅、张巍、陈安丽、聂云凌、胡亚枫、孙东生、沈莹、孙喆出席会议。王兆力、孙珅及其他市(地)委主要负责同志,习近平总书记考察的企业代表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中车齐车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同志,汇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在听取大家发言后,张庆伟指出,一年来,全省上下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嘱托、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今年以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果,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经济发展企稳回升,农业有望再夺丰收,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正确指引,在于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的真抓实干。

      张庆伟指出,2018年9月25日至26日习近平总书记到黑龙江考察指导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9月28日在沈阳主持召开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为龙江振兴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指明了前进方向。要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和辩证思维,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推动振兴发展的生动实践。

      张庆伟强调,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就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做到深学细悟、融会贯通、知行合一,始终沿着正确方向砥砺前行。要做好“十三五”收官各项工作,认真对表对标、逐项推进落实、勇于攻坚克难,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谋划好“十四五”时期发展,胸怀两个大局认清新形势,聚焦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强化干事创业展现新作为,着力推进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要坚持“平战结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切实提高治理能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持续推动政治生态好转,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伟大工程。

      王文涛强调,要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再学习再领悟再贯彻,主动担当,积极作为,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振兴发展新路。当下要坚决贯彻落实省委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以冲刺状态决战四季度,抢收成,保就业,落政策,抓重点,扩投资,促消费,稳财政,惠民生,确保全年实现正增长。要全力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以疫情防控常态化保障经济社会、人民生产生活正常化,把外防输入作为当前防控工作重中之重,做好个人防护抵御新冠和流感叠加风险。

      中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和2016年考察的有关市、乡和企业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新闻媒体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

    (责任编辑:闫航 审核:刘继伟)
    友情连接 所有链接 | 申请加入
  • 总站
  • 黑龙江
  • 浙江
  • 内蒙古
  • 云南
  • 厦门
  • 安徽
  • 天津
  • 湖北
  • 武汉
  • 吉林
  • 四川
  • 宁夏
  • 北京
  • 重庆
  • 河北
  • 青岛
  • 香港
  • 广东
  • 陕西
  • 山东
  • 河南
  • 贵州
  • 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