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六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日至22日在哈尔滨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胡亚枫主持会议;副主任李显刚、孙珅、谷振春、范宏,秘书长于柏青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建议议题有关情况的汇报,确定的建议议题是:审议《黑龙江省中医药条例(草案修改稿)》《黑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草案)》的议案;审查《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哈尔滨市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行政管理有关事项的决定》《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哈尔滨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二十一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等两个决定》《佳木斯市文明祭祀条例》《伊春市城市绿化条例》《鹤岗市河道管理条例》《黑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审议省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视察全省对外开放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省社会保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河湖长制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2019年度全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关于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建议议题还有:审议省人大相关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废止《黑龙江省信访条例》等14个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书面);审议省政府、省人大人事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有关人事任免职议案等。
主任会议还听取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安排及准备情况的汇报等。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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