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九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2日至24日在哈尔滨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胡亚枫主持会议,副主任宋希斌、李显刚、谷振春、范宏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建议议题有关情况的汇报,确定的建议议题是:表决《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表决稿)》;审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省人大人事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黑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实施细则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审查《哈尔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条例》《齐齐哈尔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牡丹江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大庆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鸡西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条例》《七台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绥化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我省“十四五”规划纲要情况和全省“看病不求人”情况的调研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2020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0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审议省政府关于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建议议题还有: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时间的决定(草案);审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有关人事任免职议案等。
主任会议还听取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安排及准备情况的汇报等。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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