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人大代表对市政府民生项目投票确定并实施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举行,会议讨论通过了《人大代表投票确定并实施监督的市政府民生项目测评工作程序》等相关内容,并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20年人大代表投票确定并实施监督的市政府民生项目完成情况的汇报,以及2021年度民生项目征集情况。市委常委、副市长郑大泉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玉生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克服疫情影响,大力推动民生项目落地落实。市人大成立监督小组,周密部署,区县联动,人大代表对市政府民生项目投票确定并实施监督工作成效显著。对确需调整或无法完成的项目,市政府有关部门坚持开诚布公、实事求是;对2021年提报的民生候选项目,既要坚持“普惠性强、关注度高”,又要抓住“年度可完成、资金有保障”,既要考虑城区需求,也要关注农村发展,既要重视设施建设,也要突出社会福利保障,做到统筹协调、平衡布局。
会议强调,明年要在总结经验和摸索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市政府将按照《工作方案》和相关工作程序,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民生项目中止或调整的议案,于明年1月报送2020年人大代表对市政府民生项目投票确定并实施监督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和2021年民生候选项目(草案)及形成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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