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省政协召开十三届十七次主席会议。会议建议2024年1月23日在哈尔滨召开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决定2024年1月22日召开省政协十三届四次常委会会议,为召开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作准备。
省政协主席蓝绍敏主持会议。省政协副主席张显友、马立群、庞达、迟子建、韩立华、钱福永出席会议,省政协党组成员郝会龙、邵国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工作方案(草案)》《省政协十三届四次常委会会议工作方案》《省政协十三届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省政协十三届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稿)》《省政协提案工作条例(修订稿)》;听取了《2023年度委员履职考核评优工作情况报告》;审议通过了省政协主席会议2023年工作报告,省政协办公厅2023年工作报告、各专门委员会2023年工作报告、研究室2023年工作报告和有关人事事项。按照《政协章程》有关规定,决定将上述部分报告和人事事项提请省政协十三届四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认为,2023年,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办公厅、研究室优化自身建设,坚持守正创新,持续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广大省政协委员深入落实“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重要要求,强化责任意识,积极建言献策,体现了新时代政协委员的使命担当。省政协在省委领导下,弘扬“人民政协启航地”光荣传统,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密围绕中心、倾力服务大局,践行为民宗旨、坚持履职为民,把握中心环节、广泛凝聚共识,为我省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提供了有效智力支持。
会议强调,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是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后召开的第一次全体会议,要切实增强做好会议筹备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开创黑龙江省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新局面,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龙江新篇章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责任编辑:闫航 审核:于亚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