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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市大学生创业政策汇总》发布:八大“福利”助力大学生创业梦
    2017-09-01 11:39 来源:两创示范城市 作者:. 点击:
    从哈尔滨市人社局获悉,8月29日,哈尔滨市人社部门发布《哈尔滨市大学生创业政策汇总》,大学生在哈市创业可享八大创业优惠政策,政策涵盖税收优惠、贴息贷款、创业补贴等。

      从哈尔滨市人社局获悉,8月29日,哈尔滨市人社部门发布《哈尔滨市大学生创业政策汇总》,大学生在哈市创业可享八大创业优惠政策,政策涵盖税收优惠、贴息贷款、创业补贴等。据悉,享受政策大学生包括全日制高校在校生、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及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等。

      1.创办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
     
      按规定,大学生创办小微企业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符合条件的给予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基础上,其所得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创业可获10万元贴息贷款
     
      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提供2年期一般额度为10万元的财政贴息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按人均10万元、实际贷款人数和额度分别给予为期2年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全额贷款贴息;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各类就业困难人员达到企业员工30%(超过100人的达到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给予为期2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3.重点项目可给予30万元资助
     
      按规定,大学生在哈尔滨市创业的,按照省种子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条件,对于其创业项目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项目补贴;对返乡到农村(乡镇及以下)创业的大学生可申领3000元一次性创业项目补贴,二项不重复申领。对携带项目在我市创业的大学生,根据项目的市场前景、创业带动就业效果和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经评审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经费资助。对于创业带动就业10人以上的大学生创业企业给予5000元的奖励。对于经评审符合入库条件被纳入大学生创业项目库的给予项目负责人1000元的项目征集费。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大学生在校期间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或自己研究取得发明专利成果,其创业成果转化成功的,可利用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按照技术交易额的10%,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能在短时间内形成经济增长点的优秀和重点科技创业项目,经评审给予20万元至30万元经费资助。
     
      4.可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
     
      按规定,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5.入孵创业免三年场地租金
     
      按规定,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入驻各类大学生创业孵化器,享受第一、二年免费,第三年按50%缴费的优惠扶持政策,用包括大学生创业“种子资金”在内的各类专项资金对孵化器相关费用给予补贴。
     
      6.研究开发费用可税前加计扣除
     
      按规定,大学生创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按150%所得税前加计扣除;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7.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 
     
      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允许高校毕业生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除此之外,取消户籍证明和创业培训合格证作为大学生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前置性条件;取消《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作为办理税收减免手续的条件;除法律、法规规定注册资本实行实缴的行业外,取消提交和审查验资报告作为办理公司注册登记的条件。
     
      8.纳入政府采购优先选项
     
      大学生创办小微企业直接参与政府采购投标的,在评审时给予价格6%至10%的扣除;同时以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准,供货100公里以内加5分,200公里以内加4分,300公里以内加3分。各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时,同等条件优先选择大学生创业企业。
    (责任编辑:徐榕伯 审核:刘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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