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在全省率先开展工业“绿色企业”创建工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出台了《关于推进工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及《工业“绿色企业”验收评分表》,制定了严于国家和省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是深入指导创建。“一企一策”指导企业实施绿色化改造;突出行业龙头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召开现场会、研讨会、参观学习等方式,开展经验交流,推广已经成熟的经验和做法。三是严格考核验收。严格按照《验收评分表》分批次对申报企业进行验收,大地水泥等20家企业达到“绿色企业”创建标准,被命名为平顶山市工业“绿色企业”。四是给予政策支持。“绿色企业”只参与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原则上不再执行河南省秋冬季错峰生产和平顶山市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下一步,平顶山市将结合实际推广创建范围,适时制定更加严格的“绿色企业”创建标准,真正实现差别调度、精准治污、绿色发展。 (责任编辑:曹莹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