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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优化升级 厦门市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资金融资备案工作专题交流会召开
    2019-11-07 10:13 来源: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作者:. 点击:
    活动现场 为更好地发挥厦门市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的作用,做好银行融资备案工作,市工信局对融资备案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并将系统纳入i 厦门平台进行统一管理。
    活动现场
      为更好地发挥厦门市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的作用,做好银行融资备案工作,市工信局对融资备案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并将系统纳入“i 厦门”平台进行统一管理。10月31日下午,由厦门市工信局、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办的“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资金融资备案工作专题交流会”在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培训室召开,旨在帮助各银行中小企业部或普惠金融部的专管员快速熟悉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资金融资备案工作。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处黄文彪副处长、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官义高主任出席本次交流会。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季方副主任主持交流会。
     
    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处黄文彪副处长作开场讲话
      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处黄文彪副处长介绍了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资金融资备案工作的背景以及要求。根据市里的工作要求,今年的工作发生很大的变化。首先,融资备案系统的变化,今后所有的备案资料都将通过系统来申报;其次,工作要求的变化,据悉,目前风险补偿金已经有600多万,撬动资金比例达2000倍,对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对外交流参观学习时,风险补偿金已成为推荐的厦门重要经验之一。他希望合作银行继续做好这项工作,做到应报尽报,同时保证备案报告以及备案书的客观性、及时性、准确性,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融资备案工作。
     
      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创新与创业服务部相关工作人员为参会人员作信贷风险备案系统培训,包括系统登陆入口、账号注册以及系统申报的具体步骤以及相关填报注意点。据悉,备案时需要作数据导入,银行应在注册完成后联系中心融资部开通导入权限;数据导入时间要求当月数据在次月20日之前完成上传,逾期无法直接导入,需将逾期数据发至中心融资部审核后再导入,并要求数据应为三个月内的;导入数据的企业类型应符合小微企业认定划分标准。此外,2019年10月数据仍使用旧系统备案,新系统从2019年11月的数据开始备案,同时要求11月的数据统一采用“i厦门”备案系统的新模板,而近三个月遗漏的数据请单独发融资部备案,因目前旧系统数据已经全部迁移至新系统,再导入逾期的数据会造成数据丢失。若专管员变动,应及时修改“i厦门”系统联系人信息,更换群联系人,以便后续工作的开展。
     
      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上市与融资服务部董亚部长对《厦门市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修改情况进行汇报。《管理办法》预计作以下修改,如:单笔补偿金额由原来的最高300万提高至500万;申报材料中要求的法院判决书调整为企业的立案通知书,免去财务报表,新增线上贷款相关证明材料。据悉,办法预计11月出台,可关注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公告通知,获取第一手消息。
     
    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官义高主任作总结性发言
      交流会最后,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官义高主任对此次交流会做总结性发言。他表示,信贷风险资金近年来充分发挥“杠杆”作用,撬动资金为小微企业“输血”。根据《办法》规定,由市财政局、市工信局确认的承办银行为小微企业提供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贷款等融资服务项目,经批准可由风险资金先行给予本金损失最高70%的补偿。他希望,我市各大银行能积极享受政策,并落到实处。同时,在小微企业融资方面能多提意见,做出创新,为小微企业融资发挥应有的作用。
    (责任编辑:魏晓东 审核:刘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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