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92号)《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的相关要求,强化安全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了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的原则落到实处,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及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全体煤矿职工的法制观念,安全意识、技术水平和操作技能等综合素质,提升煤矿的抗灾能力,为安全生产奠定基础。根据煤矿实际,曲靖市中小企业生产力促进中心于2021年9月3日至9月5日对沾益区播乐煤矿从业人员进行了第八期的培(复)训工作。
此次对辅助生产作业类、掘进类共两个工种进行了为期三天20个学时的培训,培训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加强案例讲解,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法律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的综合培训;充分考虑煤矿职工文化水平较低的实际,按照大纲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技能的培训,使培训内容通俗易懂,便于掌握。煤矿负责人也针对培训纪律制定了相关的奖惩措施。经过三天的培训,沾益区播乐煤矿从业人员 16人通过考核并取得了从业人员资格证,圆满完成了此次培训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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