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安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举措,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
通过价格评审优惠、预留采购份额、降低采购费用、提高采购便利度,着力打造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金名片”,全力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推动稳住经济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价格优惠评审比例
提高至10%-20%
为积极应对疫情对中小企业生存发展的影响,西安市财政局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出台具体的实施措施,持续用力、精准发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中小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通过加大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力度,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凭借《中小企业申明函》,可享受价格优惠评审,且将价格优惠评审比例由原来的6%-10%提高至10%-20%,激发了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积极性。
“留足空间”
激励中小企业参与市场竞争
给中小企业足额预留政府采购份额,要求主管预算单位结合本系统部门预算情况,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方案。
对于200万元以下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原则上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今年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70%。
“降低成本”
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为降低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成本,西安市政府采购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取消采购文件工本费、投标保证金,降低履约保证金比例等。凡是参与西安市政府采购项目一律免收采购文件工本费和投标保证金,要求采购人不得强制投标文件彩色打印,减少供应商的投标响应费用。
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共为企业节约投标费用约3810万元。同时,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西安市财政局积极推广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中小企业可凭借采购合同进行在线信用融资贷款,且贷款利率低于同期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自2021年以来,我市共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贷款1.35亿元,惠及企业95家。
“预先支付”
提升中小企业履约能力
为及时支付供应商采购资金,提升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活动履约能力,西安市政府采购要求采购人及时支付供应商采购资金。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供应商发票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
为缓解企业垫资压力,积极推行“预付款”制度,要求授予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预付款比例不得低于合同价款的40%。鼓励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履约等因素,可以进一步提高预付款比例。
同时,为确保供应商诚信履约,采购单位可以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受理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
“数字赋能”
提升供应商参与便利度
西安深入推行“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电子开评标、远程异地评标,极大地方便了企业参与采购活动。
为创新“小额零星”采购方式,解决以往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价格不透明,信息不公开等问题,西安市积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运用。2022年5月,西安市财政局组织600多家供应商培训,讲解电子卖场功能、供应商注册、产品上架、订单交易等流程,提升供应商线上交易能力。为进一步扩大电子卖场交易份额,试点将服务类供应商入驻电子卖场,对供应商实行“宽进严管”,且不收取任何维护费用,企业经营成本有效降低,从而实现了“小额零星”采购价格透明、便捷高效的目标。
今年以来,西安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整合共享,在全省率先实行社会代理机构进场交易,整个交易过程从场地预约、公告发布、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现场解密、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全程在线完成。政府采购项目进场交易易跟踪、可追溯,有效促进了政府采购管理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责任编辑:于亚杰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