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吸引京津科技成果在冀转移转化的若干措施》(以下称《若干措施》),围绕破除吸纳京津科技成果中的制约因素,提出多项具体措施,推动创新要素向我省集聚。
据悉,《若干措施》主要围绕引进创新人才、提升产业配套能力、激发创新主体吸纳转化积极性、完善服务体系等方面,打出资金和政策“组合拳”。
围绕引进创新人才,提出鼓励高层次人才到河北创新创业、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一站式科技人才服务保障3条措施。在全职引才方面给予真金白银补贴,在柔性引才方面给予职称和科技奖励的政策倾斜,在公共服务保障方面提供教育、医疗等一站式优质服务,同时给予房租减免的优惠政策,弥补人才待遇落差。
围绕提升产业配套能力,提出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吸引科技型企业落地、共建科技研发和中试基地、设立京津研发飞地4条措施。充分借力京津优势科技资源,共建中试熟化基地和研发平台,提高产业的契合度和承接配套能力,发挥扶持资金和补贴作用,吸引更多科技型企业落户河北,实现重点产业集群上下游的补链强链。
围绕激发创新主体吸纳转化积极性,提出支持企业吸纳转化重大技术成果、保障科研人员转化权益2条措施。对于企业,由政府财政资金补助吸纳转化京津科技成果,降低企业创新投入风险;对于科研人员,鼓励从事成果转化,在现金激励、利益分配和职称评定方面给予更多保障。
围绕完善服务体系,提出打造京津科技成果直通车、激励技术转移机构开展服务2条措施,政府搭建成果供给与技术需求精准对接平台,技术转移机构发挥市场化、专业化作用,畅通成果转化服务通道。
为确保各项激励政策落到实处,《若干措施》还提出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目标考核,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压实各地和各园区责任,形成政策推动合力,力争在吸引京津科技成果来冀转化方面形成进位赶超的良好局面。 (责任编辑:于亚杰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