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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出新举全力支持中小企业突破性发展
    2022-12-06 09:12 来源:长江日报 作者:. 点击:
    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是经济发展的底座和基石,是稳经济稳就业的重要力量,决定了城市经济的发展活力。武汉市结合中小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针对性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中小企业突破性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是经济发展的底座和基石,是稳经济稳就业的重要力量,决定了城市经济的发展活力。武汉市结合中小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针对性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中小企业突破性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重点从中小企业成长、融资、市场融通、政策落实和服务体系五个方面力求突破,全力支持中小企业又快又好发展。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工业企业为例,营业收入小于4亿元或从业人员少于1000人的企业为中小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微型企业也在此次政策支持范围内。
     
      ■ 强化优质企业培育,做大中小企业“雁阵集群”
     
      抓住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作重点,完善梯度培育全过程政策支持。首次设立规上工业企业“稳规”奖励,明确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市级财政给予20万元奖励,自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当年起连续2年年度营业收入均增长15%(含)以上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稳规”奖励,各区按照市级奖励标准给予不低于1∶1配套支持。
     
      政策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市级财政给予10万元一次性入库奖励,对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年度营业收入排名前200名,且年度营业收入和年度缴税额同比增幅均达到20%以上的法人单位,市级财政给予20万元年度经营贡献奖励。
     
      政策对首次纳入限额以上商贸业企业,市级财政按照每户3万元标准给予奖励,对次年销售额(营业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小进限”企业按照每户5万元标准给予额外奖励。
     
      政策加大对“个转企”支持力度,提出开展“个转企”登记试点,探索通过变更登记方式实现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在各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个转企”绿色通道,加快推进“个转企”事项“一网通办、一窗通办”。由个体工商户直接转为“四上”企业的,在原首次进入规模以上企业、首次纳入限额以上企业奖励基础上增加10万元奖励。
     
      为加快专精特新等优质中小企业培育,政策提出对获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级财政给予50万元奖励。“武汉英才”计划设立培育支持先进制造领域人才专项政策,重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引育人才。
     
      支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政策对获批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取得股份公司营业执照的上市后备“金种子”“银种子”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推动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设立“专精特新板”,实施“一企一策”精准服务和上市辅导。
     
      加大优质企业招引力度,政策要求瞄准产业链关键环节和优质中小企业开展精准招商,引进一批创新型成长性企业、产业链补短板企业。鼓励市、区产业投资基金投资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优质中小企业。
     
      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空间,政策鼓励各区建设标准工业厂房或者定制化厂房,以租赁、出售或者先租后售等方式提供给企业使用,对优质中小企业租赁厂房可给予租金优惠。支持满足条件的工业企业所购买厂房按幢、层、套分割登记和转让。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临空港开发区每年各新建或者整备不少于10万平方米标准工业厂房,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每年各新建或者整备不少于5万平方米标准工业厂房,汉阳区、青山区、洪山区每年各新建或者整备不少于2万平方米标准工业厂房。
     
      政策加大企业延链补链强链支持力度,提出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链,引导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争创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等。对在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竞赛决赛中获胜的促进机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
     
      ■ 加快征信体系建设,激活金融“一池春水”
     
      政策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痛点问题,提出加快征信体系建设,强化征信手段运用,提升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扩大信用融资规模和覆盖面。
     
      政策提出,要加快“汉融通”平台与各类政府数据对接共享、依法利用,实现中小企业纳税、不动产、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水电气、进出口、行政处罚等信息共享和依法应用,提高中小企业信用“画像”精准度,持续优化“汉融指数”。要开展信用培植行动,实施中小企业信用培植工程。
     
      政策加大政策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持续扩大新型政银担合作体系覆盖范围,降低担保费率至1%以下,扩大小微、三农、科技型企业融资担保贷款规模。逐步提高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规模,强化业务规模绩效考核,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发放金额每年新增20%以上。
     
      持续开展首贷拓展专项行动,建立线下首贷中心服务站50家以上,完善线上首贷服务中心功能。对上年度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新增10亿元以上的银行,每年按照普惠小微贷款新增部分0.2‰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
     
      政策指出,要创新中小企业特色金融产品。积极争取科技创新再贷款政策,引导金融机构以低成本资金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科技型企业发展。创新并扩大科保贷、科担贷、绿保贷、合同贷、知识产权贷、专精特新贷等中小企业金融产品应用。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小进规”等培育企业提供专属政策性担保和金融服务解决方案。扩大中小企业融资应急资金、农业应急基金适用范围,减少企业“过桥”融资成本。
     
      政策强化供应链金融支持力度,要求实施重点产业链金融链长制,力争链长银行所负责的产业链贷款同比增长15%以上。政策明确,引导产业链龙头企业支持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对于对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并通过平台每年帮助中小企业融资超过1000万元的核心实体企业,市级财政按照年度实际促成贷款金额的5‰给予奖励,单户企业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政策进一步激发股权融资活力,支持股权投资机构来汉发展,鼓励各区对新设立或者新迁入的股权投资机构给予落户奖励。股权投资基金通过增资扩股方式投资武汉市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2年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5%给予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奖励,每投资1家科技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仅限首次投资),每家股权投资管理机构每年累计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 抓牢科技创新引擎,提升出圈“硬核实力”
     
      政策要求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解决好企业不愿转、不敢转、不会转难点问题。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通过免费诊断、设备补贴、示范奖励等方式,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全覆盖。对在建设期内(最长不超过2年)设备投资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按照其生产性设备购置与改造投资额的8%给予最高不超过800万元补助。
     
      对建设期内(最长不超过2年)设备投资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改造项目,按照其生产性设备投资及研发投入总额的8%,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补助。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工业技改补助,设备投资额门槛由2000万元调整为500万元。
     
      政策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要求进一步落实好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技术开发及技术转让增值税免税等政策。
     
      政策明确,支持企业独立或者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市科技重大专项,对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支持。
     
      开展市级研发中心备案,强化高水平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获批的国家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
     
      政策指出,要促进科技资源共享。加快建设向中小企业开放的公共中试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基地)。推动行业龙头企业、高校院所、科研机构面向中小企业开放大型科研仪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中试生产线、场景应用、生产要素等。鼓励支持中试平台(基地)开放共享,对纳入市级备案管理的中试平台(基地),经定期考核其开放服务情况,择优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鼓励中小企业使用科技创新券购买各类创新服务,并按照政策享受补贴。
     
      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支持。鼓励企业吸纳科技成果在汉就地转化,企业上年度委托开发和受让技术实现技术交易额达到5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技术交易额的10%给予补助,每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100万元,市、区各承担50%。
     
      政策提高标准创新贡献奖励。对中小企业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先进团体标准且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政策进一步优化提升创新发展空间。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孵化链条,建设环大学创新经济带,推广“投资+孵化”模式。加强创新街区(园区、楼宇)建设,择优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
     
      ■ 构建全方位服务体系,点亮服务专员“满天繁星”
     
      政策围绕推动“企业找政策”向“政策找企业”转变,加快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建设“汉企通”平台,加快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汉企通”平台)转型升级,提升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水平。依托企业服务“一站直通”平台,打通全市各类涉企数据,整合各项涉企服务资源,逐步满足企业全生命周期及全链条服务需求。
     
      政策强调,要构建企业服务网络。完善各区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建设,在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建立健全市、区、街(园区)三级服务体系。支持各区依托街区、园区、楼宇组建企业服务站,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引入专业化运营团队和专职人员,建立专职化、市场化企业服务专员。
     
      政策明确,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大型企业搭建重点产业链供需对接平台,面向中小企业开展产业、技术等供需对接活动。每年征集并发布工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新场景推广目录。对本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采购无资产关联关系的工业企业生产的纳入推广目录的新产品,年采购金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按照较上年新增采购金额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 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形成中小企业突破性发展“热带雨林”
     
      政策进一步强化全市中小企业工作统筹推进力度,健全容错机制,为中小企业突破性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政策指出,要充分发挥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突破性发展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健全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谋划、工作调度、跟踪督办。
     
      政策强调,要建立中小企业统计考核评价体系。整合统计、科技、金融、税收、人社等数据资源,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定期统计监测制度,加强中小企业运行分析。开展各区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第三方调查评估,将中小企业发展重点指标纳入各区绩效指标进行排名和公示。
     
      政策明确要建立容错机制。鼓励干部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小企业工作中创新思路、担当作为,对未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禁止性规定,经过相应的决策程序,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未造成重大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的,可以免除相关责任。
     
      政策鼓励政府股权基金投向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对决策程序、投资过程、风险控制合理合规的,允许一定投资金额失败容错率,并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做好衔接,着力化解“不敢投”问题。
     
      政策对国有资本创新投入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制药、深空深海等新业态新模式,或者承担市级以上重大科研专项,过程控制符合规定,无违纪违规行为而最终成果未达预期的,可免除相关责任。
     
      ■ 五大突破点
     
      一 在加快企业成长上力求突破
     
      在“个转企”、规上企业稳规、“专精特新”发展、中小企业灵活供地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推动中小企业增量提质。
     
      二 在缓解融资难上力求突破
     
      推动“汉融通”平台加快涉企数据对接共享和依法利用,完善征信体系,切实解决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导致融资难问题。奖励核心企业推广供应链金融,带动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融资加快增长。
     
      三 在市场融通上力求突破
     
      推动重点产业链供需对接,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发布工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推广目录,并对武汉规上工业企业采购目录内新产品给予奖励,推动市场循环。
     
      四 在推动政策落实上力求突破
     
      依托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汉企通”企业一站式服务平台,充分对接涉企数据和服务资源,推动“企业找政策”向“政策找企业”转变。
     
      五 在构建服务体系上力求突破
     
      完善各区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纵向贯穿市、区、街(园区),横向集聚各类服务资源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打造服务专员队伍。
    (责任编辑:于亚杰 审核:刘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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