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特色化、专业化发展水平,近日,我省发布《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管理办法》,2023年度山西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可申报了。
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由所在地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作为申报主体,择优遴选优质产业集群。按照每个细分领域推荐1个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原则,各市推荐数量不超过3个。
申报条件为集群发展水平居于细分领域全省前列,核心竞争力较强,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成效显著,产业链供应链协作高效,协同创新能力较强,数字化转型效果明显,绿色化发展水平较高,积极参与产业开放合作,治理和服务能力较强等。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在6月20日前,报送至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如发现虚假申报或隐瞒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 (责任编辑:闫航 审核:于亚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