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科技成果应用场景示范项目奖补实施细则(试行)》印发。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细则》提出以最高200万元的额度,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实现新技术、新产品就地应用。
《细则》是落地“硕果计划”的有力举措,其所称“科技成果应用场景示范项目”,是指围绕我市城市更新建设和实体经济重点产业链发展,由区(市、功能区)投入资金、资源等,支持企业利用新技术、新产品,开展产品(服务)应用示范或小批量测试验证活动。
根据相关要求,奖补政策申报主体为项目建设单位。申报奖补的项目应同时具备多项条件,包括符合我市实体经济振兴发展七大优势产业、十大新兴产业和七大未来产业支持方向,或属城市更新建设项目,应用示范或验证地点在本市辖区范围内;涉及的新技术、新产品提供单位为我市经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专业技术开发团队;所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拥有清晰明确的自主知识产权,能够以此为基础构建新的应用场景,或能够为重点产业链发展起到强链、补链、延链等作用,示范效果明显,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等。
《细则》明确,市级奖补资金将按照不超过相关投资额的3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每个区(市、功能区)累计支持不超过2项,对采用同一新技术新产品的项目不重复奖补。 (责任编辑:闫航 审核:于亚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