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获悉,《重庆高新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于近日出台。《十条措施》显示,在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改造方面,单个项目补助额度最高可达500万元。
《十条措施》显示,其具体包括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支持制造业企业创建智能标杆、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支持制造业企业创建绿色标杆、支持企业绿色化改造、引导辖区内企业形成制造业产业生态圈等,旨在进一步发挥重庆高新区创新资源优势,提升产业能级,促进重庆高新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具有区域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先进制造业产业体系。
具体而言,在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方面,《十条措施》支持工业企业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打造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场景和新模式应用,通过采用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等先进制造系统和设备,推动智能制造能力提升。对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的项目,按不超过其设备实际投资(含融资租赁)的20%给予补助,根据企业营收增长情况,单个项目补助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在支持企业绿色化改造方面,《十条措施》显示,按照碳达峰、碳中和要求,支持工业企业进行节能、节水、清洁化和环保技术改造。对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的项目,按不超过其设备实际投资(含融资租赁)的20%给予补助,根据企业营收增长情况,单个项目补助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记者获悉,《十条措施》适用于在重庆高新区直管园范围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纳税,无不良信用记录,且从事制造业技术研发、产品中试、生产制造、应用示范等全链条相关环节的企业和机构。
据悉,《十条措施》措施自公布之日(8月2日)起30日后实施,2023年1月1日至《十条措施》实施前参照《十条措施》执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市有关政策调整的,根据新政策做相应调整。《十条措施》由重庆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闫航 审核:于亚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