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分散融资担保机构风险,发挥“增信、分险、规范、引领”功能,这是再担保机构的作用和价值所在。
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年末,全国共有融资再担保机构76家,融资再担保在保余额5272亿元,其中比例分险型融资再担保在保余额3267亿元,占比超过六成。整体来看,在融资再担保机构数量减少的同时,业务规模仍保持积极健康的运行态势。
政策导向作用逐步显现
“再担保上接国家政策,下接直保机构,是一个政策传导器,作用很独特、很重要。”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党委委员、秘书长殷有祥说:“再担保机构本身发展历史不长,并且一直处于发展变化之中。”
据北京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再担保”)董事长秦恺介绍,我国正式提出再担保概念是在1999年原国家经贸委出台的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试点指导意见文件中。2008年,东北中小企业再担保公司和北京再担保公司先后设立,标志着以中小企业融资为目的的专业再担保机构在我国正式出现。之后,从2015年开始,再担保字样大量见之于各级政府的会议文件中。
业内人士表示,再担保在发展过程中经历了业务模式转型升级的压力,也经历了整个行业减量增质、结构调整的“阵痛期”。随着国家进一步明确政府性融资担保以及再担保机构的发展要求,各地在再担保体系建设、创新发展、运营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实践探索。
殷有祥说:“去年以来,一些省份在集团公司之下成立了专门的省级再担保公司,进一步强化了再担保职能。各地机构在开办业务种类、归属管理关系、对外股权投资、职能作用发挥等方面,也都不尽相同。”
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数据显示,从26家省级再担保机构看,截至去年底,再担保业务在保责任余额3066亿元,同比增长30%;有18家机构开展了对外股权投资,投资总额208亿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32%。业务增长的同时,全年新增再担保代偿补偿金额同比持平,拨备覆盖率大幅提高,支小支农业务金额和户数占比均较上年有了明显提升,再担保政策导向作用逐步显现。
搭建支小支农服务体系
如何搭建再担保服务体系?从各再担保公司的做法看,主要是将专注小微和“三农”融资担保的机构都纳入再担保体系。
具体来看一些再担保机构的数据:浙江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再担保”)目前已与省内10个地市(除宁波)的47家担保机构签订再担保业务合作协议,实现省内业务全覆盖。广东粤财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担保集团”)截至9月末,合作融资担保机构49家,实现全省21个地市全覆盖。北京再担保与辖内从事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均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
搭建好体系之后,再担保机构聚焦主业主责,再担保体系的张力和效用也不断发挥。从上述几家公司的实践看,截至10月底,浙江再担保的再担保业务在保余额628.14亿元,占全部小微企业、“三农”担保业务在保余额的94.2%,同比增长102%。粤财担保集团以“控股、新建、强管控”的模式,与省内10个地市政府合作共建10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全部实行统一的标准要求。经过5年的发展,10家地市担保公司建立了统一的“10+1”产品线,构建了风险共担的“政银担”合作机制,整体放大倍数超过3倍,整体代偿率为0.52%。北京再担保自成立至今,已累计为超过12万次中小微企业(农户)提供了总计5000亿元再担保支持,有力推动了北京市中小微企业融资规模的不断扩大。
秦恺介绍说:“在公司设立之初,北京市财政就为再担保建立了资本金补充和代偿补偿机制,为公司一心一意发挥好再担保的政策职能提供了保障。”据了解,2018年9月,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以下简称“国担基金”)与北京再担保公司签订了业务合作协议,为该公司符合政策要求的业务提供20%比例再担保。目前,累计纳入国担基金业务规模已达783亿元。
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关键
对于当前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秦恺表示,一方面,为再担保机构的政策性再担保业务提供外部补贴补偿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另一方面,机构普遍存在再担保主业收益过低、不能弥补所承担风险的矛盾,造成其在不偏离主业前提下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内外部机制均不完善。
“再担保机构和再担保业务具有很强的政策性。一方面,再担保费率低,再担保业务收入占比低,另一方面,再担保要分担风险、承担损失。如果再担保机构自身积累能力不足,比如保费收入几百万元,一笔代偿补偿几千万元,维持经营就是难题。”殷有祥表示,这就提出一个非常严峻的课题——如何才能实现再担保机构可持续发展。
秦恺认为,解决再担保坚持主业前提下的可持续发展有三条途径:一是尽量扩充资本金实力,用资金运作产生的收益去弥补再担保主业收入的不足;二是建立对再担保的补贴补偿长效机制;三是开展多元化业务反哺主业,增加积累能力。
还有业内人士提出,除了批量化业务,线上化、科技赋能也能在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粤财担保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正在着手推进建立数字化担保业务管理平台,建设目标是以“服务层、业务层、功能层、数据层”的系统架构,实现“客户服务智能化、风险管控智能化、运营管理智能化”,全面建成“智慧担保”。
“我国再担保的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涉及信息系统的建立与完善,包括业务数据、企业数据和与此相关的信用信息数据等。只有较为全面地掌握了这些数据并能在此基础上做具有一定前瞻性的分析判断,再担保的行业规范、引领与稳定器作用才能得到充分发挥。”秦恺说,“再担保机构有了数据库这一基础设施,还可以通过研究分析相关数据,为行业提出有价值的风险防范指引和市场开拓方向,也可为政府相关部门制定更为精准有效的政策提供决策支持。这样既能保证担保与再担保业务规模得到增长,又能尽量降低行业风险,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闫航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