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行业对于融资担保公司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金以及代偿责任准备金)计提办法不够明确,各融资担保公司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困惑。担保行业准备金的管理应当有统一的制度安排,建议加快制定出台专门的融资担保公司准备金管理办法,以规范及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全国人大代表、中盈盛达董事长吴列进告诉《金融时报》记者。
据吴列进介绍,此前涉及融资担保公司提取各项风险准备的现行政策规定主要有《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实施指南》《企业会计准则》和《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等。上述法规体系对于融资担保公司建立风险对冲和补偿机制起到了积极的引导和推动作用,但随着担保行业的快速发展,这一法规体系的缺陷逐渐显现,存在着不统一、不明确和不完善的问题。
吴列进认为,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担保赔偿准备金的计提没有与担保责任风险分类相联系;对担保赔偿准备金计提比例的规定缺乏弹性;担保赔偿准备金累计达到一定标准后实行差额提取的规定不切合实际;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计提方法不能准确反映未赚取保费;未明确各项风险准备金的使用和转回的原则和方法;未明确年度中间担保赔偿准备金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具体提取方法等。
为此,吴列进建议,加快出台融资担保公司准备金管理办法,明确及细化行业准备金计提的标准、方式,以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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