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济宁市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济宁市深化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改革,支持小微企业、“三农”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有关情况。
今年,济宁市制定了《关于深化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改革支持小微企业、“三农”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全省率先推行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改革,整合了市县担保机构,实现了一体化管理,健全了财政代偿补偿、保费补贴、降费奖补等机制,有效地支持了小微企业、“三农”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推动全市乡村振兴、制造强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截至2022年5月底,济宁市担保集团当年新增融资担保66.71亿元,是上年同期的11.81倍,跃居全省第三位;在保余额138.96亿元,是上年同期的12.32倍,跃居全省第二位。济宁市的改革做法走在了全省前列,受到了山东省财政厅、省融资担保集团的充分肯定。
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
着力构建市县统筹、上下联动、运作高效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坚守准公共定位,坚持降费让利,降低担保服务门槛,有效缓解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领域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解决县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小散弱差”问题,组建了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集团,整合了5家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鼓励其他县(市、区)按照不低于5000万元的出资规模,对市担保集团增资入股。市担保集团积极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坚持降费让利,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其中,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三农”主体原则上不超过1.5%。2022年1-5月,市担保集团平均担保费率0.11%,与原2.5%的市场化担保费率相比,有效减轻企业融资成本3.6亿元。
积极推进“银担”合作
推动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共同参与的风险分担机制,原则上银行业金融机构承担比例不低于20%,提升“银担”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建立“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除贷款利息和担保费外,不得以保证金、承诺费、咨询费、顾问费、注册费、资料费等名义收取不合理费用,避免加重企业负担。截至2022年5月底,市担保集团及所属机构与32家银行签订了“二八”分险协议,授信额度达到362.7亿元,其中,“总对总”合作银行24家,授信额度348.8亿元,占授信总额的96.2%;在保“总对总”担保业务120.44亿元,占在保总额的86.67%。
积极争取中央、省再担保合作
为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省财政厅等部门对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加入名单制管理后,中央、省将给予再担保分险,保障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能担、愿担、敢担”。近年来,济宁市积极争取将市担保集团、兖州区惠金担保公司、梁山县财金担保公司纳入了省名单制管理,建立了中央、省、市、县四级担保分险机制,搭建了为企业融资增信分险的“直通车”。目前,正在争取将邹城市融鑫担保公司纳入省名单制管理。今年5月27日,济宁市财政局、市担保集团成功争取2022年省再担保授信额度200亿元,较2021年增加50亿元,增长33.3%,列全省第1位,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通报表扬。
(责任编辑:王芳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