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记者从郑州市人社局获悉,市人社局、财政局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意见》,我市将更好发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引导作用,全力支持复工复产和创业就业,推动经济社会有序稳定发展。
根据《意见》,十类人群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身份证住址在乡镇或农村的返乡创业农民工,身份证住址在乡镇或农村的自主创业农民,网络商户,脱贫人口。
《意见》明确了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及期限。根据利息负担方式创业担保贷款分为两类:一是国家支持的贴息贷款;二是地方支持的贴息贷款。其中,国家支持的贴息贷款方面,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每人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220万元。小微企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300万元。地方支持的贴息贷款方面,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每人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50万元。小微企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方面,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意见》明确,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含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贷款贴息政策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17日,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2022年5月18日起,新发放的国家支持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财政全额贴息,中央、省有新政策要求的,按照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贴息。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12月31日,新发放的地方支持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财政全额贴息;到期后,新发放的地方支持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按照中央、省政策执行贴息。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贷款贴息政策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17日,新发放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12月31日,新发放的国家支持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财政全额贴息;到期后,新发放的国家支持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按照中央、省政策执行贴息。2022年5月18日起,新发放的地方支持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财政部分贴息,中央、省市有新政策要求的,按照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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