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和争议调解、劳动监察联合受理窗口,由分管领导兼任调解中心主任,配备4名专职调解员,设立实行一体化办公、一窗式受理,按照“六统一五上墙”规范要求,制定工作制度、行为规范、调节程序、工作流程结构图等,确保机构、人员、设备、制度“四到位”,为劳动人事争议“互联网+调解”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按照“马上办、高效办”的原则,生成全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平台二维码,群众通过手机扫码自主登陆平台申请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街办第一时间与当事人沟通联系,落实专人开展针对性调解,实现日日办、周周结、紧追踪,对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做到快立、快调、快结案。
针对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复杂化特点,按照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的原则,探索实施“12345”工作法,即“1”是依托街道调解中心一个平台;“2”是建立“两个机制”,互联网+调解机制和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机制;“3”是“三个必查”,每月查看劳务用工合同签订、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4”是“四个必访”,每月对在建工地建设方、承包方、施工方、农民工开展走访工作;“5”是“五心”促调法,即“热心帮助、耐心解释、诚心解困、公心调解、用心服务”,多措并举确保劳动人事争议圆满解决。
坚持把宣传作为推动“互联网+调解”工作的先导工程,在便民服务大厅设立智能查询工作台,将劳动人事争议政策法规、受理流程等直观呈现,方便群众了解学习。通过拍摄宣传小视频、发放宣传册、制作展板、张贴海报等方式,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深入广泛宣传“互联网+调解”平台的操作方法和工作流程,让群众充分认识、认可、信赖“互联网+调解”工作平台,使用网上平台进行劳动争议调解,真正实现解决劳动纠纷请到“网”上来。
建立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对调解涉及专业性较强的问题,积极与区法院、区人社局、区法律援助中心、区仲裁院等部门对接沟通,同时吸收优秀仲裁员、律师、法律工作者等专业性较强的人员参与到调解工作中,深入细致地向当事双方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效发挥调解便捷、灵活的优势,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更加专业化,不断提高调解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