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大冶法院首次通过“湖北移动微法院”和“远程视频系统”两个分属外网、内网的在线庭审平台,“云”开庭审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并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大冶市人民法院现在开庭!双方是否同意在线开庭审理本案……”熟悉的法庭,熟悉的法官,熟悉的声音,但特别之处在于,庭审现场并没有原告、被告。
去年5月,居住在河南的董某向被告潘某转账3000元委托其帮忙理财,但潘某并未为其提供理财服务,董某多次联系被告,让其退还钱款,被告一直未退,因而成讼。
在送达之际,承办法官胡晓斌、书记员李笑亲发现原告董某按防疫政策要求不能到湖北开庭,申请通过“湖北移动微法院”在线参加庭审。而被告潘某因涉嫌帮信犯罪(另案处理)羁押在大冶看守所,按照防疫要求只能通过专线的远程视频系统参加庭审。于是,一场“内外网”融合审理应运而生。
“一个是内网,一个是外网”,虽然都能实现与法官“点对点”会面,但是,原、被告却无法打破网间壁垒,“空对空”喊话。为此,大冶法院主动创新工作方法,后勤运维部门积极配合审理部门,网管员黄朝栋经过反复揣摩,把连接外网的笔记本电脑搬到“远程视频审理庭”,让原告通过“微法院”系统终端看到、听到“远程视频系统”终端,打通一条外网、内网融合的“传送门”,确保案件顺利在线审理。
庭审当日,原、被告在线宣读起诉状、答辩、举证、质证、辩论、调解,表述意见清晰明确,审理过程有条不紊,未受空间、网间隔离的任何影响。经法官主持调解,被告同意在年底前向原告偿付 3000元。
疫情之下的司法不停摆,远程视频系统、微法院“云审判”系统均各自发挥了积极作用,此次“内网”+“外网”融合开庭显示出“网网合璧”的独特价值。下一步,大冶法院将继续在推进在线审判上加大投入力度,最大限度发挥网络优势,方便、快捷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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