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市场监管局在充分认识到考核的重要意义前提下,积极发挥牵头作用,成立“互联网+监管”工作专班,创新工作机制,规范考核程序,制定了“互联网+监管”工作考核方案,建立并完善“互联网+监管”工作有关制度。
一是联络员制度。区工作专班建立一个工作群,负责对各相关单位开展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导。二是日调度制度。专班每天在工作群中发布工作进展情况,确定专人解决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每个单位及时对上熟悉上情,横向有所比较,形成赶超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三是信息报送制度。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信息发布子系统发布监管动态,展示我区监管和服务工作,相关单位每月发布监管信息达50余条。
“互联网+监管”工作涉及全区35个单位,各项指标要实现位居全市前列的目标,既是对我局统筹协调能力的考验,更是对全区相关部门执行力的考验。区直各部门严格对照考核要求,层层分解责任、压实责任。每项工作都有阶段性目标、有责任人、有时间节点和可以检验的成果形式,确保人人有责任、事事能落实。坚持日常监管和集中考核相结合,强化考核导向作用,强化了张店区“互联网+监管”工作提质增效。 (责任编辑:闫航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