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不出户,快速调解当事人、代理人身处三地的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大英法院法官为当事人“减负”。
原告四川某化工公司与被告浙江某线缆公司双方于2020年8月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采购一批低压线缆,合同总金额达1300多万元,原告依约定向被告支付了预付款270多万元,后因被告未向原告供货,原告提出诉讼请求解除买卖合同、由被告退还预付款及赔偿违约金。
案件受理后,本案原定于8月4日开庭审理,承办法官考虑到案涉双方均属民营企业,当事人及代理人在北京、浙江、四川三地,路途遥远,于是电话联系双方进行沟通调解,同时对被告进行释法明理。在调解过程中,被告提出为了减轻企业负担,申请法院线上进行调解,同时希望分两期退还预付款,并陈述实际已退还部分预付款。经向孝金法官多次联系原告,反复磋商调解方案细节,最后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于7月31日之前向原告支付预付款60万元,8月31日前支付剩余的预付款100余万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疫情当前,大英法院通过“多元调解”平台在线开庭调解,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线上司法服务,同时在如火如荼的“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努力为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尽力减轻民营企业负担,减少企业诉累,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闫航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