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业务工作,市人社局积极开展“线上”劳动仲裁调解办理,持续加大“互联网+调解”工作力度,确保疫情期间及时稳妥做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开展劳动维权“不见面”登记。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作用。市仲裁办鼓励提倡劳动维权人员在开展现场维权受理办理之前,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人员通过互联网“远程”查看维权人员个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身体是否有发热等信息,实现“不见面”登记,确保劳动维权人员登记环节“零污染”,切实做到“外防输入”。
加大法律政策“新媒体”解读。加大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指导,及时运用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新媒体开展政策解读,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对疫情涉及的劳动报酬支付、休息休假安排、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等问题进行解释说明。
做好涉疫案件“线上”延期办理。稳步开展调解仲裁各项业务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聚集。对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参加开庭的,通过电话联系、线上问答等方式及时指导当事人、仲裁代理人依法依规延期开庭审理,待疫情消除后再行恢复审理,切实消除疫情输入风险。
充分运用“互联网+调解”平台。充分发挥“互联网+调解”平台作用,通过“互联网+调解”调解劳动争议,当事人、仲裁代理人实现沟通“非接触”,协商“不见面”,切实降低疫情输入风险,同时提升劳动争议处置效率。截至目前,全市共收到“互联网+调解”案件申请28件,受理28件,调解成功25件,正在调解3件。 (责任编辑:闫航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