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陕西省不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健全以电子化监管、采购人履职评价、评审专家诚信评价、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等为抓手的政府采购监管体系,有效提升政府采购监管能力。
陕西省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监督”,建立专门系统纵向对接中国政府采购网,横向对接陕西财政云预算管理、国库支付等核心系统,从采购计划备案、信息发布、专家抽取到合同签订、资金支付、履约验收实行全流程在线监控;实行网上受理投诉,供应商可通过在线投诉模块进行投诉登记、申请及资料打印等,财政部门及时在网上发布投诉结果,着力优化投诉渠道。
陕西省还开展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评价工作,以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提升采购工作水平。对评价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财政部门将启动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程序。截至目前,全省共抽取437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与此同时,为化解政府采购矛盾纠纷,陕西省还积极探索建立先调解、后裁决、调解与裁决并行的模式。在信用管理中,陕西省积极引入供应商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制度,明确在政府采购领域,供应商的20种违法失信行为,对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实施惩戒。
此外,今年以来,陕西省全面推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诚信评价工作。一方面,将专家诚信评价结果与抽取资格、抽取率挂钩;另一方面,对违规专家采取列入不良信用记录、约谈、通报批评、取消专家资格等方式进行处理。截至目前,全省财政部门共约谈评审专家11人次,责令整改11人次,予以解聘2人。 (责任编辑:闫航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