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中国中小企业哈尔滨网
  • 首  页
  • 新闻动态
  • 融资担保
  • 通知公告
  • 工作动态
  • 两创风采
  • 政策文件
  • 中小微企业库
  • 领导讲话
  • 平台活动
  • 办事指南
  • 非公经济
  • 创新天地
  • 信用体系
  • 互联网+
  • 产业培育
  • 人才招聘
  • 中小微产品库
  • “两创示范”服务券
  • 当前位置: 首页 > 互联网+ > 互联网+动态 >
    贵州将以“线上+线下”的方式推进“互联网+科普”工作
    2022-05-24 09:21 来源:贵阳最资讯 作者:. 点击:
    5月17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贵州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条例》体现了社科普及的公益性质,凸显了地方特点,并创新科普思维,明确“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推进“互联网+科普”工作。
      5月17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贵州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条例》体现了社科普及的公益性质,凸显了地方特点,并创新科普思维,明确“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推进“互联网+科普”工作。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分党组书记朱新武在发布会上说,从立法机关的角度看,《条例》有三方面的特点:
     
      一是体现了社科普及的公益性质。《条例》明确,社会科学普及是公益性事业,组织、支持和参与社会科学普及活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这是对社科普及工作性质的科学定位,也为社科普及工作的发展确定和规划了根本方向。
     
      二是凸显了地方特点。我省民族文化、红色文化、历史文化等多姿多彩、交相辉映,也是我省社会科学研究普及的重要内容。为此,《条例》将民族文化、红色文化、生态文化、阳明文化、“三线”文化等特色文化,长征精神、遵义会议精神和新时代贵州精神作为社会科学普及的重要内容。同时在社会科学普及形式和载体上,还将遍布我省城乡各地特别是民族地区的铜鼓坪、鼓楼、芦笙场、风雨桥、乡村戏台、道德讲堂、特色讲堂等等平台均纳入社科普及活动场所范畴,并结合民族民间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科普活动。
     
      三是充分运用互联网+科普形式。《条例》规定,社会科学普及可采取编写制作应用软件、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利用图书报刊、广播电视、电影、互联网、新媒体和传统口头传承,以及公共场所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创新科普思维,以新技术、新媒体、新内容,“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推进“互联网+科普”工作。
     
    (责任编辑:王芳 审核:刘继伟)
    友情连接 所有链接 | 申请加入
  • 总站
  • 黑龙江
  • 浙江
  • 内蒙古
  • 云南
  • 厦门
  • 安徽
  • 天津
  • 湖北
  • 武汉
  • 吉林
  • 四川
  • 宁夏
  • 北京
  • 重庆
  • 河北
  • 青岛
  • 香港
  • 广东
  • 陕西
  • 山东
  • 河南
  • 贵州
  • 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