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搭建福州市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收集、归集、管理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的情况。
拓展“互联网+家政”服务模式,鼓励引导家政企业入驻福州家政信用信息平台,推动福州家政信用信息平台链接“e福州”“福州新闻网”等平台,对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实施动态信用管理,实现企业与人员信息“可查询、可溯源、可评价”。通过规范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福州市“诚信、优质、便民、高效”的“互联网+家政”服务模式。
完善家政服务业数据库。做好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信息录入工作。对当年度新录入到福州市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和商务部业务平台并核验通过的家政服务人员信息,按照50元/人的标准给予家政企业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5万元(含)。
开展家政服务信用记录示范评选,对动态信用档案当年度考评得分排序前100名的家政服务人员,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对所在家政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推行家政服务人员持证上门服务。对为家政服务人员建立动态信用档案的家政企业给予奖励。提升家政服务人员从业规范,家政企业每年定期组织已申领居家上门服务证的家政服务人员开展体检、购买商业保险,将给予补助。
探索建立星级评定制度,家政企业可根据家政服务人员的不同星级给出对应薪酬指导价格。
大力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符合条件企业予以每年5万元到30万元奖励。
创立行业品牌形象,引进市域外大型龙头品牌家政企业,对符合条件企业,采取“一企一策”方式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责任编辑:admin 审核:刘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