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当下人们求医问药的新渠道,互联网医疗不同于传统问诊、医疗方式,它打破了时间、地域的限制,节约了时间和经济成本,提高了医疗服务效率。日前,针对省人大代表佘万鹏提交的《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定价和医保支付工作的建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作出了回复。下一步,医保部门将在综合考虑临床价值、价格水平、医保支付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将更多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转化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省人大代表佘万鹏提出,诸多滞后于现实发展需要的支付问题成为制约互联网医疗发展的主要瓶颈,如线上线下同一医疗服务的价格不一、各地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与收费标准不统一、互联网医疗患者在线支付费用医保报销问题及互联网医疗保险种类单一等。因此,互联网医疗服务的价格制定与医保支付方面需尽快制定适应我省省情的具体行动方案,提供保障措施,以此推动我省互联网医疗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对此,省医保局回复,2023年1月,省医保局联合财政、卫健等部门先后印发《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关于新增及修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并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等推荐的治疗服务项目,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互联网首诊”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纳入医保甲类支付。
后续,医保部门将对属于卫生行业主管部门准许以“互联网+”方式开展、临床路径清晰、技术规范明确的服务,及时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明确医保支付方式。
省医保局表示,未来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密切关注和指导“互联网+”医保服务工作,及时总结地方经验做法,在符合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医疗服务价格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综合考虑临床价值、价格水平、医保支付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将更多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转化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增强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 (责任编辑:闫航 审核:于亚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