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东全省各级各部门按照大数据创新应用突破行动统一部署,充分发挥数据驱动作用,深化数据创新应用,省直44个单位首批110个应用场景全面启动,各市结合实际正在打造600多个应用场景。通过深入实施突破行动,一大批应用场景“开花结果”,一大批解决方案实现“走出去”,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持续赋能、注入活力。
我省为解决生态环境监测市场向社会全面放开后出现的低价竞标、恶意竞争、数据造假等扰乱市场行为,促使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加强自律、规范运营,方便公众和企业用户查询机构信息,利用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汇聚的企业工商信息、企业监测信息,建成并启用了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质量管理信息服务平台。
平台包括PC端和手机APP,分为信息管理、监测活动管理、质量检查、公众查询四大模块。在我省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服务活动的社会机构均需通过平台开展业务,主要包括事前录入机构基本信息、双方委托合同、监测方案等,事中实时上传带有经纬度的采样人员、采样地点、采样过程、样品保存、样品交接等监测活动的照片,事后保存分析资料、监测报告等,做到监测活动事前有登记、事中有留痕、事后可查询,倒逼社会监测机构严格落实监测要求,规范开展监测活动。平台具有统计分析、异常预警、质量检查、信用评价等功能,强化监测活动的全链条监管,初步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严重失信淘汰”的服务氛围。生态环境部门在现场检查活动中,利用该平台,通过手机APP查看监测活动信息,再现监测过程,发现问题线索,同时根据日常监管、年度抽查、信息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强对社会监测机构的信息化管理,持续提高监测数据质量。排污单位可以通过平台查询社会监测机构基本情况、能力水平、业务范围、奖惩情况等,以便择优选取委托服务,同时可利用微信或浏览器扫描监测报告二维码(一份一码),查询比对报告真伪,保障监测数据真、准、全。
平台自2021年3月1日启用以来,已有590家机构登记,登记监测活动32.4万余件,上传报告25万份,涉及金额10.3亿元,推送异常预警信息11.5余条。平台启用后,社会监测机构思想认识不断提高,社会责任感持续增强,加大了人员培训力度,加强了现场采样和实验室分析的管理,人员技术水平得到提高,监测行为持续规范,诚信服务意识总体提升,监测市场服务氛围趋于良好。生态环境部门实现了对监测活动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管理,利用“互联网+监督”方式进行监管,监测数据质量得到持续提升。 (责任编辑:闫航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