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北京市商务局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稳外资工作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指出,深入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实好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加快推进金融、汽车等领域开放政策在京落地。
《若干措施》表示,深化重点领域开放。在特定区域(自贸试验区)取消应用商店的信息服务业务外资股比限制;争取国家增值电信业务进一步开放试点,探索在自贸试验区特定区域率先开放互联网数据中心(IDC)等增值电信业务;积极争取数字经济、数字贸易领域开放政策在京先行先试。
同时,推进研究型医院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参与“互联网+医疗健康”创新发展;积极争取外资独资医疗机构开放政策在京落地。同时,吸引一批国际顶尖的会计、法律、建筑、管理咨询、广告等知名企业在京落地。推进职业教育国际合作示范项目,允许经营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落户。对外资高端制造类大型龙头企业,符合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可以纳入本市重大外资项目专班,给予协调推进。
《若干措施》指出,打造更高能级总部经济。鼓励外国投资者在北京设立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各类功能性机构,支持其集聚业务、拓展功能,升级为亚太总部、全球总部。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可以享受资金奖励及重点人员出入境、货物通关等便利化措施。创新举措,持续做好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各类功能性机构的引进和服务工作,同时鼓励外资设立研发中心。
《若干措施》还提到,推进贸易投融资便利化。实施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对跨境资金流动实施双向宏观审慎管理。稳步推进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进一步扩大便利化试点银行和试点企业范围。在北京市优化升级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推动银行采取单证合并、线上办理等方式。同时,放宽企业外债签约币种、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须保持一致的要求,但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须保持一致。将外债注销登记、内保外贷注销登记、境外放款注销登记下放银行办理。
此外,《若干措施》还表示,丰富国际化消费供给。打造2至3个千亿规模世界级商圈,打造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标志性商圈。吸引国内外一线品牌机构在京发展,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首店、旗舰店、体验店、定制中心,构建国际化优质商品供给体系。同时优化人才服务体系。推进“落地即办、未落先办、全程代办”人才服务体系,构建外籍人才工作服务网络。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中国籍员工可以申办亚太经合组织商务旅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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