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2021年重点监管合同,将全部纳入国家诚信履约保障平台进行监管。
《通知》指出,国家发改委将归集合同履约情况及信用评价结果,依法依规纳入交易双方信用记录,并作为信用信息定期进行归集汇总和公示通报;对经提醒后仍达不到履约要求的进行约谈,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通知》还明确,国家发改委将委托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牵头,建立煤炭中长期合同第三方评估机制。评估机制将根据煤炭中长期合同年度工作要求,确定评估内容,制定评估标准,评估范围由重点行业逐步推广至全部覆盖。原则上应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完成上一季度的评估工作,每年1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的评估工作,评估结果及时报送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负责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
《通知》要求,评估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设立专线电话和留言信箱,收集汇总各方反映的意见建议,以及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行业公示、信用公示等措施,提高中长期合同履行约束力,重点解决个别合同履约水平低等问题。
《通知》强调,各地经济运行部门要充分认识中长期合同和诚信履约承诺的重要作用,安排专人负责合同履行监管工作,督促企业按照合同要求严格兑现,帮助企业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各有关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企业增强履约践诺意识,推动提高履约兑现率。有关企业要认真做好履约情况的收集、汇总、报送工作,做到内容完整、数据真实、报送及时。 (责任编辑:曹莹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