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会同海南银保监局、海南证监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海南省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五个方面,提出了20条政策措施,全力推动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意见》要求,各市县财税、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要推动市县政府因地制宜探索创新,进一步发挥财政金融政策作用,有效引导金融资源“支小助微”。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银税互动”“银商合作”“信易贷”等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将公共涉企数据与机构内部金融数据有机结合;辖内各地方法人银行机构要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并切实将再贷款优惠利率、再贴现优惠政策传导至企业。支持辖区保险机构稳健发展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提升承保能力。鼓励银担加强合作,并协商确定融资担保业务风险分担比例。
此外,《意见》指出,要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将社会资金引导到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上来。推动市县政府探索建立续贷中心、首次贷款中心、确权中心等平台,提供便民利企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到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系统和省内股权交易市场上市(挂牌)。支持产融合作,推动全产业链金融服务,鼓励发展订单、仓单、存货、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产品。 (责任编辑:曹莹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