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苏浙皖一市三省高级人民法院20日签署《长三角地区法院执行工作一体化备忘录》。根据该备忘录,2021年年底前,四地法院执行案件及关联案件要实现信息共享和财产查控跨域通办,并推动与财产处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数据共享和职能衔接,探索推进“执行一件事”改革试点。
为实现该目标,备忘录提出要推动执行查控“一网通办”、完善异地执行协作机制、建立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机制等9项具体举措。
据了解,随着长三角一体化不断深化,区域间执行协作也呈现出紧密度高、事项多的特点。以上海市为例,2020年1月至2021年4月,该市法院接收苏浙皖事项受托占全部事项受托的43.38%,事项委托占36.26%。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占国表示,此前,浙江省高院依托全省统一的办公办案平台,上线了“智慧执行2.0”模块,实现了全省所有执行案件在同一平台全流程线上办理。他建议,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四地法院未来可进一步打破数据壁垒,加大异地执行协助力度,简化异地执行手续。 (责任编辑:曹莹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