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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经开区全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21-06-07 10:23 来源:长春日报 作者:. 点击:
    诚信是人的立身之本,也是城市的发展之基。对于一个城市而言,诚信是无价之宝,是金字招牌。
      诚信是人的立身之本,也是城市的发展之基。对于一个城市而言,诚信是无价之宝,是金字招牌。今年,经开区将根据《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和《长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相关工作部署,以努力进入全国营商环境第一方阵为目标,以健全信用制度、标准体系和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为主要内容,以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重点,以推进行业信用建设、信用服务市场发展为支撑,全面提升经开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
     
      不断拓宽信用承诺范围
     
      在持续完善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的同时,今年,经开区将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政务服务领域告知承诺制。各级具有行政职能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各自权责清单,梳理可开展告知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推动在更多行政许可事项中应用信用承诺制度。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并依托部门门户网站、“信用中国(吉林长春)”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面向社会公开。将市场主体书面承诺履约情况纳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对不履约的申请人,视情节督促整改,加强监管。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内信用承诺制度,加强行业自律。
     
      全面提升“双公示”质量
     
      依据《政府信息公示条例》,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经开区各级相关部门结合“权责清单”全面梳理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并动态更新。建立“双公示”台账,按照统一标准采集、保存、共享、公示及应用“双公示”信息。各级相关部门按照“双公示”事项目录和数据标准采集相关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部门门户网站公示,并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享相关信息,在信用门户网站公示。各相关部门通过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双公示”信息报送系统(或互联网+监管系统)一体共享相关信息。将“双公示”信息与红黑名单汇总记于同一主体名下,为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提供依据。
     
      推动政务诚信建设
     
      重点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招标投标领域、招商引资领域、各级政府债务领域、街道政务诚信六个领域的诚信建设。各部门在履职过程中,依法采集和记录政务主体信用信息,建立信用档案。通过政务信息交换共享、互联网+监管系统、政务服务一窗受理(综窗)、工程项目建设审批、投资在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各类政务服务平台(系统),在行政许可审批环节、工程项目建设、投资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行政检查等各类政务服务领域全面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教育,将信用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各部门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同时制订承诺书对外公布。
     
      强化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建设
     
      结合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工作,进一步调整完善区级信用“四张清单”,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联合奖惩信息管理系统推进全面应用。推进跨行业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建设,依据信用“四张清单”,各相关部门确定各行业红黑名单,与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享及公开。开展经开区优秀信用案例征集活动,组织各相关部门整合形成联合奖惩案例,及时记录并按月统计结果,共享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明确信用修复渠道,按照统一标准规范信用修复流程,拓展信用修复场景。按照《吉林省一般行政处罚信用信息批量修复工作方案》,组织各类一般失信主体开展集中信用修复。支持有失信行为的个人通过志愿服务、社会公益服务、扶贫帮困等方式修复个人信用。将以不同形式组织被列入“黑名单”的失信企业法人代表进行信用修复培训,不断提高严重失信主体退出比例。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将加强信用修复监督管理,各相关部门将失信行为修复后报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备查,审查通过后,纳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全面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依托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整合共享各类信用信息,依据政务服务和市场化需求,对市场主体开展全覆盖、标准化、公益性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定期将评价结果推送至各级相关部门、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商会参考使用,并依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相关部门将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基础,结合部门行业管理数据,建立行业信用评价标准和模型,为信用监管提供更精准的依据,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将评价结果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使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在检查过程中切实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增加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鼓励市场主体在“信用中国(吉林长春)”网站或其他渠道上自愿注册资质证照、市场经营、合同履约、社会公益等信用信息,并对信息真实性公开作出信用承诺,授权网站、系统对相关信息进行整合、共享与应用,经验证的自愿注册信息可作为开展信用评价和生成信用报告的重要依据。
     
      持续整体提升信用监测指数,逐项对照长春市区域信用状况监测指标标准,完善《城市信用监测提升实施方案》,并推动落实,持续保持监测指数及排名稳步提升。
     
      集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集中开展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持续推进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针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0次以上的市场主体、被相关部门反复处罚10次以上的市场主体开展专项治理;针对各类信用服务机构自身失信,以及以欺骗手段开展各类信用评价、信用修复等违法违规现象开展专项治理。今年年底前,经开区各失信专项治理对象的整改和退出率要达到100%,信用承诺率达到100%。
     
      拓宽信用产品创新性应用渠道。在社会治理领域开发和应用创新性信用产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展“信用+”惠民便企创新性应用;探索信用应用场景,让信用真正有价值。
     
      加大信用宣传力度。持续深入推进“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将信用文化教育纳入教育和培训体系中,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开展信用政策的解读和培训;积极开展诚信宣传“五进四个一”活动。其中,“五进”即诚信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网络、进窗口、进机关,“四个一”即开展诚信宣传一次承诺、一个视频、一期讲座、一个专栏,为打造诚信长春品牌赋能添力。
     
      到今年年底,经开区将进一步完善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章制度,有效依托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大联合奖惩力度,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监管方式,切实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提升监管水平。加强各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拓宽信用承诺范围。加强信用宣传和诚信教育,提高全区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政务服务和惠民便企精准化,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魏晓东 审核:刘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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