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发展改革委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建成了政务诚信监测系统,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政务诚信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针对各设区市、县(区)政府和省市县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政务诚信状况的监测工作,推动陕西省政务诚信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政务诚信是社会诚信的基石,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陕西省政务诚信监测工作围绕依法行政、勤政高效、守信践诺、信用建设4个方面18个具体事项进行,通过监测对象主动提供、相关单位信息共享、互联网抓取等多渠道采集、归集政务诚信信息,持续完善政务诚信档案,不断优化监测指标体系,定期自动生成监测报告。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将及时向各市县(区)政府和各级有关部门反馈监测中发现的政务失信问题和潜在风险事件,形成年度综合报告报省政府。
据了解,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将充分发挥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政务诚信监测机制,拓宽信息报送渠道,完善信息目录,不断提升监测的精准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并全面推行政务诚信评价,以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等领域为重点,对各设区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和107个县(市、区)政府开展政务诚信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参考并报省政府。同时,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将加速推动《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出台,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部门及公职人员在政务诚信建设中的责任义务。 (责任编辑:魏晓东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