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政府印发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气候可行性论证”等三项气象工作纳入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事项清单。
按照方案,“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属政府统一服务事项,要求在供地前,由气象部门会同规划部门在出具规划设计条件时开展区域评估服务,并综合考虑气象站点分布;“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属企业信用承诺事项,要求企业根据气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制定的承诺事项准入条件和标准,按照统一规范的文本格式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再由气象部门完成行政许可;“气候可行性论证”属政府统一服务事项,要求在供地前委托具备气候可行性论证能力的机构组织实施。
河南省气象局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气象部门工作实际,组织编写《河南省气象局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细则(试行)》。下一步,河南省气象局将组织全省各级气象部门落实落细各项要求,切实提高气象部门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徐榕伯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