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德州市营商环境优化,按照《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五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文件要求,德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于今年9月份启动德州市公共信用信息“三清单”(公共信用信息数据清单、公共信用信息应用清单、信用联合奖惩措施清单)编制工作。为使清单编制符合实际工作需要,并且具有可操作性,德州市组织相关专业机构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详细梳理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事项和职能,多次征询各部门意见,吸取各方智慧和建议。12月1日,德州市公共信用信息“三清单”编制工作全部完成,已于近期公布。
《德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清单》涉及43个部门4860个事项,包括行政奖励、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其他行政权力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最新政策文件规定,清单对信用信息数据的归集标准、内容、有效期和披露方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注重增强事前信用信息归集全面性,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的长效机制。
《德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应用清单》涉及43个部门4480个事项,对相关部门单位在政务管理及服务领域中资格审核、评先评优、公共服务、行政许可、行业监管等需要查询信用信息的事项都进行逐一明确,形成“办事先查信用”的工作格局。应用清单的编制也为加强事中信用信息的监管应用奠定基础,为实施差别化监管措施提供更全面的参考,实现守信者“降成本、减压力”,让失信者“付代价、增压力”。
《德州市联合奖惩措施清单》涉及33个部门863条措施,该清单根据国家已出台的联合奖惩备忘录明确了各部门单位的奖惩措施和依据。对诚实守信的社会主体,给予办事便利、政策激励等服务;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等违法失信行为主体,严格以法律法规等为依据,及时查处、及时认定、及时公布、及时惩戒。
编制公共信用信息“三清单”,既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为各部门依法依规健全完善信用监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法与途径。下一步,德州市将严格按照“三清单”数据范围,全量归集各类信用信息数据,深入推进信用信息应用,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加强信息公开与共享,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魏晓东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