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淮南市第一张实施“承诺制”审查模式的法律援助决定书在淮南市法律援助服务大厅正式发出。法律援助申请人杨某某通过个人诚信承诺确认其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市法援中心依法审查后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并于当日为其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设立了申请人经济困难说明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取代了原先经济困难证明制度(即因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应当如实说明经济困难状况,法律援助机构依法通过信息共享查询,或者由申请人进行个人诚信承诺核查经济困难状况)。
经济困难说明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建立了以诚信为基础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进一步方便法律援助申请人,提高法律援助机构服务效率。对申请人提供虚假承诺的,将会受到不予法律援助或终止法律援助、支付已实施法律援助的费用、依法列入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追究法律责任的惩治措施。该制度是国家保障公民和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 (责任编辑:徐榕伯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