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徽省池州市不断加强房地产领域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池州市制定出台房地产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经纪机构、估价机构信用行为进行量化记分,根据企业记分情况将企业分为A、B、C、D四个信用等级,同时建立信用修复配套机制,为失信企业提供信用修复渠道。根据信用评价等级,池州市对企业实行相应的奖励或惩戒措施,增强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在现有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基础上降低一个信用等级,并视情况暂停相关业务系统权限。与此同时,池州市搭建房地产领域信用综合评价平台,将企业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录入平台进行综合评分,评分结果依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并将相关证据资料纳入平台保存,建立企业信用档案。 (责任编辑:于亚杰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