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环境信用体系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吉林省白山市生态环境局积极采取措施,提升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服务水平。
强化宣传,提高思想认识。在执法检查过程中,组织执法人员大力宣传《吉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吉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等政策法规,提升企业对环境信用评价“一处受限,处处受限”的认识,避免因环境违法行为影响企业信用。
强化管控,构建长效机制。该局对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案件全面梳理,及时准确录入全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分类评级,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促进企业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加强“信用白山”建设。
强化服务,跟踪指导帮扶。他们组织专业人员主动与企业对接,将环境信用评价须知、核销流程等操作指南送达企业,让企业了解环境信用评价的适用情形,掌握信用修复整改核销的方法。帮助5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力争把企业信用影响降到最低限度,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助力企业发展。全市共评价绿标企业26家、蓝标企业19家、黄标企业4家,红标企业2家,核销企业28家。 (责任编辑:于亚杰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