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中国中小企业哈尔滨网
  • 首  页
  • 新闻动态
  • 融资担保
  • 通知公告
  • 工作动态
  • 两创风采
  • 政策文件
  • 中小微企业库
  • 领导讲话
  • 平台活动
  • 办事指南
  • 非公经济
  • 创新天地
  • 信用体系
  • 互联网+
  • 产业培育
  • 人才招聘
  • 中小微产品库
  • “两创示范”服务券
  •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用体系 >
    辽宁:构建保健食品信用监管新机制 为消费者保驾护航
    2022-03-10 08: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点击: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消息称,辽宁构建以“一机制、三标准、八制度、四平台”为主要内容的保健食品经营信用监管新机制,打造保健食品社会共治共享新格局。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消息称,辽宁构建以“一机制、三标准、八制度、四平台”为主要内容的保健食品经营信用监管新机制,打造保健食品社会共治共享新格局。

     
      据介绍,建立上述新机制意在进一步推进保健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遏制保健食品市场虚假宣传、欺诈销售等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机制”即以企业自我声明为核心的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承诺机制;“三标准”即特殊食品诚信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基本标准、特殊食品销售专区设置与标示指南、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范;“八制度”包含公示明示、普法教育、风险警示、一店一码(诚信码)、岗位信用、信用分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信用监管制度。“四平台”,即企业服务“一掌通”、顾客服务“一码通”和“辽宁省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承诺公示平台”“辽宁省特殊食品法规知识在线学习考试平台”。
     
      其中,“四平台”的搭建,实现了监管部门、企业、消费者之间的高效互动,为探索智慧监管奠定了有力基础。
     
      目前,辽宁已将“新机制”进一步扩大应用到婴配乳粉、特医食品销售领域以及特殊食品生产领域,并试点推进。辽宁省已有21356家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主体责任自查,根据自查结果,自我判定信用等级,并通过省市场监管局官网公开承诺。“我承诺,你监督;我失信,受惩戒”诚信经营社会氛围在特殊食品生产经营领域逐步形成。
     
      通过推行“新机制”,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混放销售等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初步遏制,辽宁保健食品欺诈与虚假宣传、混存混放销售等违法问题大幅度下降。特殊食品行业树立食品安全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不断增强,生产经营企业通过主动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推动构建特殊食品社会共治新格局。
     
      下一步,辽宁将制定出台企业信用分级、关键岗位人员岗位信用管理(企业、个人“双信用”)等制度办法,拓宽信息搜集渠道,广泛收集汇聚企业信用信息,推进信用信息为监管服务,实现按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精准监管,促进企业诚信自律。
    (责任编辑:于亚杰 审核:刘继伟)
    友情连接 所有链接 | 申请加入
  • 总站
  • 黑龙江
  • 浙江
  • 内蒙古
  • 云南
  • 厦门
  • 安徽
  • 天津
  • 湖北
  • 武汉
  • 吉林
  • 四川
  • 宁夏
  • 北京
  • 重庆
  • 河北
  • 青岛
  • 香港
  • 广东
  • 陕西
  • 山东
  • 河南
  • 贵州
  • 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