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诉讼诚信和失信信息进行归集建模,研发诚信诉讼系统并进行迭代升级,将26类不诚信诉讼信息、1类正常状态信息和2类正向激励信息,以红、黄、绿、蓝、金“五色码”分类标识,精准甄别运用诉讼征信,成功构建了一套新的司法信用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其识别、警示、惩戒、激励等作用。
目前,这个诚信诉讼系统已与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对接,诉讼主体界面可显示当事人的诚信诉讼码色,并且系统能够生成当事人的司法诚信报告,在经济交往过程中,交易相对方可要求出示涉诉报告,作为判断交易风险的参考。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强”,诚信建设是社会建设的基石。人民法院沉淀了海量的诉讼诚信和失信信息,这些信息是当事人社会信用的重要体现。
章某挂靠的建筑公司账户被法院查封,为拿到工程款,章某与该公司管理人员王某串通,将700余万元工程款捏造为260余名工人的工资,骗取仲裁调解书,并以仲裁调解书为依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章某、王某犯虚假诉讼罪被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判刑,同时被该院录入诚信诉讼系统,予以红码标识,并给予五年期信用惩戒。截至目前,宁波两级法院已录入构成虚假诉讼犯罪、被拘留或罚款等严重不诚信诉讼黑名单286人,有效惩戒震慑此类不诚信诉讼行为。
为促进裁判义务人自动履行,宁波法院首创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在诚信诉讼系统中将自动履行当事人标识金码,并与金融机构对接,给予“红利”激励。宁波多家基层法院会同银行推出诚信履行贷,将诚信履行信息与银行共享,至今已为诚信履行主体授信17亿元,发放贷款近10亿元。
据悉,宁波中院正在探索将该系统与信用宁波数据互通,以司法征信体系建设推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前已初步实现惩戒机制、激励机制在线互通互认。 (责任编辑:于亚杰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