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信用提示行动,通过加强市场主体诚信教育等12项任务,加快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这12项任务分别是,加强市场主体诚信教育,加强市场主体守信指导,推行事前失信提示,推广信用承诺,推行差异化和柔性监管,建立包容审慎的信用监管机制,优化信用修复服务方式,探索信用修复“容缺受理”,强化信用信息应用,扩大信用信息应用场景,营造诚实守信氛围等。
推行事前信用失信提示。在引导年报、监督检查、信用惩戒、清理长期未经营企业等环节,根据区域、行业及监管对象实际,视情采用电话通知、信函提示、上门走访等方式,向各类市场主体发布信用风险提示和指导,推动信用监管由失信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帮助市场主体防范化解失信风险。依据大数据,引导市场主体对照预警清单提前进行自查自纠,早整改,早规范,避免市场主体因受到行政处罚而产生失信记录。探索利用信用风险预警监测等手段,分析发现区域和行业突出信用风险,对市场主体易发生违法失信行为进行警示提醒。
建立包容审慎的信用监管机制。设立经营异常名录列入“缓冲”,对因疫情等影响未在登记地住所或经营场所经营,但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联系,且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引导其采取变更住所或经营场所等方式纠正违法行为,经合理说明理由,可以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于市场主体决定暂时不从事经营活动的,可以引导其进行歇业备案。
探索信用修复“容缺受理”。从便民利民角度出发,依法探索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服务模式,将以往“材料齐全后再受理”的传统模式变为“边受理边完善材料”的模式,在企业履行相关义务、提供必要材料的情况下,由企业承诺按时后补其他材料后,先行予以信用修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扩大信用信息应用场景。综合运用高科技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等重点监管领域、关键点位,推进非现场监管,构建“业务标签+全景画像”智慧监管新模式,为加强日常监管提供场景化、可视化数据支撑。
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展信用提升行动,是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实践。该局将通过创新信用监管,引导企业加强自身信用建设,帮助企业防范化解失信风险,提升全市市场信用监管整体成效,进一步打造“知信、守信、重信”的良好市场信用环境。 (责任编辑:于亚杰 审核:刘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