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诚信内蒙古建设”第三期主题新闻发布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民政厅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负责同志在会上介绍了诚信建设工程进展情况。
据介绍,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积极推进人社领域诚信建设工作,开展了人力资源市场、劳动用工领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社会保险待遇申领、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基本公共服务践诺六个诚信促进专项行动。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通过激励和约束并进,营造公平就业环境。积极打造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红名单”。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紧盯失信突出问题,强化监察执法。强化劳动权益维护,营造良好用工环境。加大恶意欠薪的失信联合惩戒力度,推动“治欠”向“防欠”转变。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印发了《全区法院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和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制等举措,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形成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今年以来,全区法院限制高消费5.83万人次,限制乘坐火车、飞机惩戒28.75万人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603人次;同时,删除失信信息1.29万人次,同比上升127.18%,解除限制高消费2.93万人次。此外,组织开展涉企、涉民生、涉金融专项执行行动,联合打击拒执违法犯罪。今年1至6月初,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罚款32人次,拘留1927人次,向公安移送拒执罪线索127件,判决拒执犯罪10人次。
社会组织诚信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自治区民政厅印发了《社会组织诚信建设行动方案》,从严格遵章守法、健全民主机制、开展行业自律、强化信息公开、规范活动开展5个方面提出工作举措,推动社会组织诚信办会、自主经营、自律发展。乌海市保险行业协会聚焦行业诉求和群众需求,发布风险提示,开展反保险欺诈、整治“代理退保”等黑产工作,发现涉嫌案件70件,减少损失1716.38万元;发挥自律职能,加强从业人员诚信管理,严禁夸大误导宣传、隐瞒产品真实信息等不正当行为,向行业发布《清廉从业行为准则》,开展“清廉之星”评选活动,以清廉文化助力诚信建设。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医疗卫生领域推进诚信建设方面,采取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督相结合,部署开展医德医风专项行动,优化就医秩序、规范诊疗行为、改善服务态度,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严厉打击非法回收药品、医托、号贩子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违规医疗和药品广告及涉医谣言,在医药费用、院外购药等方面开展双随机监督执法工作。同时,推动全区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减少和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减轻患者负担。 (责任编辑:闫航 审核:于亚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