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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市颁布实施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指导性文件
    2010-07-15 14:25 来源:未知 作者:网络 点击:
    超时默许工作制、AB角工作制、首席代表工作制、首问负责制作为哈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规范蓝本,五易其稿后,市政府于近日正式颁布实施了《关于加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规范化管理的意见》、《关于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实行集中统一办理的实施意见

      超时默许工作制、AB角工作制、首席代表工作制、首问负责制……作为哈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规范蓝本,五易其稿后,市政府于近日正式颁布实施了《关于加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规范化管理的意见》、《关于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实行集中统一办理的实施意见》及八项规章制度。有关人士表示,此举将进一步提高全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办事效率和水平,有效防止和扭转部分审批服务窗口“无责无权、有责无权”和“不办事、办不了事”的现状。

      规范明确审批职能责任和流程

      据了解,此前由于全市未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各地区、各部门的行政审批工作在项目设置、办理流程以及收费标准等方面差异较大。而此次创新性制定的两个《意见》和八项规章制度,将使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职能、权力、责任及审批流程和考核监督办法等得以进一步规范和明确,成为哈尔滨市行政审批服务的指导性文件。

      行政审批处整建制进驻服务中心

      《意见》指出,为加快推进行政许可与行政监管职能分离,提高行政许可职能集中度,6月15日前,全市20余个委办局的审批办公室将整建制进驻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6月末,16个承担审批事项单一的部门和单位设置的“一站式”审批服务接待式窗口也将全部进驻该中心。

      同时,哈尔滨市将开辟绿色通道,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哈大齐工业走廊、棚户区改造和“六个一百”建设项目等全部通过“绿色通道”,同步审批、快捷办理;实施预约式服务,对群众和企业需要在非法定工作时间内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可提前预约在预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

      据悉,今年哈尔滨市将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项目、收费管理、服务模式和办理程序等。行政审批服务提质提速,将行政审批处整建制进驻行政服务中心,从根本上解决窗口“只受不理”的问题。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要逐渐形成简单明了的审批服务链及连贯不间断的并联审批服务流程和联审联办机制。为优化审批流程,方便企业和群众,哈尔滨市还将实行审批单位缺席默认、超时默许制,有效控制审批时间,提高办件效率。

      《意见》强调,哈尔滨市将建立行政审批问责机制,加大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网上监控,加强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以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杜绝违规操作。

      AB角工作制确保审批工作不拖延

      八项规章制度规定,今后哈尔滨市在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的同时,将进一步完善审批服务制度。如实行AB角制,即在工作时间内,A角责任人因各种事由不在岗,B角责任人主动顶岗,确保审批工作不间断、不拖延。对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实行首问负责制,要求其熟知各项行政许可的要求,对前来咨询、办理事项的群众和企业负首问责任。

      同时,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将实行首席代表制,即指首席代表是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派驻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一般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和签发。同时,实行审批服务“一次性”书面告知承诺制,要求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应对服务对象办事申请和咨询作出说明、解释,并提供准确、可靠信息,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必须按规定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全部内容。

      超时默许制有效保证审批时限

      八项规章制度要求,为规范行政审批运行模式,今后哈尔滨市对进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且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将实行并联审批。对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和哈大齐工业走廊等重大项目实行无偿代办工作制。

      据悉,为有效保证审批时限,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哈尔滨市还将实行超时默许审批制。按规定,对企业和群众提交的手续齐全并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后,在法定审批时限内既不批准、也不驳回,又无法定理由超期的,对不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他人健康等行政许可事项,视为默认行政审批行为,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通过市政府授权的平台直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追究超时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依法补办相关手续。 
     
     

    (责任编辑:admin 审核: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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