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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煤矿回采率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7号)
    2012-12-28 10:14 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 作者:. 点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17号 为合理开发和保护煤炭资源,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及有关规定,我委对《生产矿井煤炭资源回采率暂行管理办法》(原煤炭工业部令〔1998〕第5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生产煤矿回采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17号

        为合理开发和保护煤炭资源,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及有关规定,我委对《生产矿井煤炭资源回采率暂行管理办法》(原煤炭工业部令〔1998〕第5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生产煤矿回采率管理暂行规定》,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9日起施行。

        主任:张平

        2012年12月9日

        附件名称

        《生产煤矿回采率管理暂行规定》.pdf

     


    附件:


     

    (责任编辑:刘继伟 审核:刘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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