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中国中小企业哈尔滨网
  • 首  页
  • 新闻动态
  • 融资担保
  • 通知公告
  • 工作动态
  • 两创风采
  • 政策文件
  • 中小微企业库
  • 领导讲话
  • 平台活动
  • 办事指南
  • 非公经济
  • 创新天地
  • 信用体系
  • 互联网+
  • 产业培育
  • 人才招聘
  • 中小微产品库
  • “两创示范”服务券
  •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文件 >
    我国将对标国际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机制
    2018-01-04 10:07 来源:新华社 作者:. 点击:
    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作出部署。会议明确提出,要借鉴国际经验,抓紧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机制,逐步在全国推行。

      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作出部署。会议明确提出,要借鉴国际经验,抓紧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机制,逐步在全国推行。

      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综合竞争力。根据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改革创新机制体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大大激发了市场活力和创造力。据国家工商总局数据,我国日均新设市场主体从改革前的3.1万户增加到如今的5.2万户。而且在2013年至2017年间,我国营商环境的世界排名提高了18位,开办企业便利度上升了65位。

      会议特别指出,我国营商环境建设仍面临不少短板,在硬环境改善的前提下,要不断在软环境建设上有新突破。并明确提出,要借鉴国际经验,抓紧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机制,逐步在全国推行。

      业内人士指出,对照国际标准来建设营商环境评价机制,顺应了我国经济转型发展的需要,能更好地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提高对国内外投资者的吸引力。同时,也有利于及时反馈和矫正改革中的问题,将改革推向纵深。

      据了解,目前,国际上对地区营商环境的评估有若干套指标体系。比如,世界银行每年发布的《营商环境报告》,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发布的《世界投资报告》等。

      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李清池说,这一评价体系的建立既要对接国际标准,又要考虑我国实际。要注重评价结果的量化可比,比如在提高开办企业便利度上,目前是以新创企业数量作为衡量改革成效的依据,应考虑进一步用定量分析和数据来说话。此外,还要关注改革范例的剖析,重视评估的专业性与独立性等。

    (责任编辑:曹莹 审核:刘继伟)
    友情连接 所有链接 | 申请加入
  • 总站
  • 黑龙江
  • 浙江
  • 内蒙古
  • 云南
  • 厦门
  • 安徽
  • 天津
  • 湖北
  • 武汉
  • 吉林
  • 四川
  • 宁夏
  • 北京
  • 重庆
  • 河北
  • 青岛
  • 香港
  • 广东
  • 陕西
  • 山东
  • 河南
  • 贵州
  • 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