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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市6家县级农村信用社年底前完成改制
    2018-02-27 09:19 来源:哈尔滨日报 作者:. 点击: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全省加快推进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我省将全面启动未改制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努力把农村信用社打造成为产权明晰、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质量和效益良好的现代农村金融机构。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全省加快推进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我省将全面启动未改制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努力把农村信用社打造成为产权明晰、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质量和效益良好的现代农村金融机构。根据《方案》,我省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包括哈尔滨市呼兰、阿城、双城、尚志、木兰、巴彦在内的29家县级农村信用社改制工作,2019年年底前完成依兰等5家县级农村信用社改制工作。

      根据《方案》,我省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积极性,积极引进各类合规的战略投资者,以市场化的股权定价和流转模式实施股本募集,进一步明晰改制农村信用社产权关系,优化股权结构,完善治理机制。各级政府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积极帮助农村信用社引进战略投资者。

      未改制农村信用社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灵活选择采取以下四种方式推进改制:对包袱特别重、与准入标准差距特别大的机构,在政府帮扶的基础上,引进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单一企业对监管评级5级和6级的机构持股比例分别不得超过20%和30%,由战略投资者消化不良资产;对包袱较重、与准入标准差距较大的机构,在政府帮扶的基础上,由符合标准、有投资能力的农村商业银行作为“母体行”并购重组改制;对有一定包袱、与准入标准有一定差距的机构,引入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不超过10%的战略投资者;对包袱较轻、与准入标准差距较小的机构,在政府帮扶的基础上,加快实施自行改制。

    (责任编辑:曹莹 审核:刘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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